供應商管理政策及執行情形

瑞祺一直以來以永續經營的信念與供應商夥伴共好成長,持續深化合作關係,促進環保、健康與安全、道德倫理等理念能延伸至供應鏈上下游;以採購方的力量對供應商發揮正向影響,共同創造兼顧各項企業社會責任的優質經營模式。

我們在評估供應商,除了基礎的品質、交期要求,更期盼廠商對於 RBA準則五大內容-勞工、健康與安全、環境保護、道德、管理系統,都能夠去重視及落實,共創綠色供應鏈、優良勞動環境。

為了確保落實企業社會責任,具體的行動方式列為四個階段:

  1. 評選優良供應商-從管理體系、管理準則、經營理念去瞭解,評選出優質合作對象。
  2. 建立符合理念合作模式-瑞祺參考遵循商業聯盟行為準則(RBA Code),也邀請供應鏈一起參與及落實執行,期許供應商由此過程提升管理能量,共同架構起綠色供應鏈。
  3. 持續管控供應鏈風險-以稽核評核表給予供應商自我檢視,並輔以定期實地稽核與訪視機制,確保供應商執行成效,並且鑑別出重點供應商,列為不定期檢核對象,有條不紊確保供應商的現況。另對重要物料供應商,進行職安衛環境管理調查評分,若有執行不佳或有風險疑慮進行輔導改善。
  4. 共好理念、共同成長-主動與供應商分享最新的環保資訊、RBA 改善要點,視各家供應商為公司經營的延伸,提供學習成長、相互交流的動能。

112年度執行情形如下

  1. 對302家合格供應商發送瑞祺的供應商政策,永續風險管理評分項說明。
  2. 對於20家重要供應商進行永續風險管理進行書面問卷調查,回收18家,完成度90%。
  3. 對66家主要供應商進行永續風險管理自願性回覆,回收49家,回收率74.24%。
  4. 不定期經由綠色產品管理系統,對供應商發佈宣導最新環保法規資訊,促請廠商檢視產品合規,112年度供應商對各項綠色產品管理系統回覆情形如下:
    (1)REACH SVHC 235回覆率:83.85%;
    (2)RoHS DoC回覆率:75.34%;
    (3)CMRT/EMRT回覆率:76.43%